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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忙的宿命:高工時的鬼島台灣?

你是否曾在上下班的車潮中,或加班坐在電腦前怨嘆工作永遠做不完?打開電視,偶爾就會報導台灣的工時又排到世界第幾長了。為什麼台灣人會這麼忙呢?是我們太魯還是台灣真的是鬼島一座呢?

讓我們先看看資料怎麼說吧。頁首的世界地圖標出 2016 年的跨國工時比較,顏色越深代表工時越長,留白部分代表無資料,大體上亞洲國家的工時比歐洲、美洲及大洋洲長。再來我們觀察近十年來,是部分國家的工時變化。從圖 1 可以發現台灣跟南韓的工時比其他國家高出不少,而歐洲各國的工時明顯比台韓兩地低。工時的差異怎麼來的呢?關於工時,我們必須先認知跨行業的工時比較跟跨國的工時比較是兩個不同的議題。每個國家內部都有跨行業的工時差異,而這種差異也比較好解釋,畢竟每個行業面對的法規、待遇跟要求本來就不一樣。

圖 1:

圖 1: 部分國家週平均工時
資料來源:OECD

但跨國平均工時的不同就比較複雜,因為這牽涉到國與國之間的差異。在長工時現象的背後有許多大家偶爾提起的說法,比如:

  1. 一切都是台灣的無良企業害的。慣老闆們只重視產出而不照顧勞工,每年一批一批剝削工作者們新鮮的肝。
  2. 我們與歐洲國家擁有文化上的差異。我們就是刻苦勤奮的民族,這是埋在骨子裡的民族性格。而別國人民就是比較懂得享受生活,難聽點說就是比較懶散。
  3. 台灣什麼都貴,但就是薪水少。為了養家餬口,高工時是不得不的選擇。

當然除了常見的這些說法之外,各國對於工時的法定限制也會對工時有必然影響。我們姑且先忽略法規的部分,畢竟在許多巧立名目的責任制度、加班費跟臨時派遣中,勞工實際的工時可能早就超過了法定上限了。1 其實上面這幾個說法都有問題。

關於第一點,不能否認來自資方的不合理要求,在某些行業的工作者無暇也無力抗爭的情況下,的確導致了長工時現象。但如果訴諸國家間的工時比較,除了我們必須先找出為什麼台灣的企業會特別無良之外(跨國比較時,這其實並不那麼容易),也必須先認知,工時的決定應該是一個「均衡」,也就是說你在簽約的時候(我們在此先假設公司不用各種奇怪的措辭包裝或者責任制,使得你在工作前不知道就職後的工時比事前想像還要長很多),關於工作的條件是白紙黑字寫清楚的,勞資雙方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舉例來說,某公司台GG的長工時是眾所皆知的,大家抱持著對高紅利的期待,「願意」進入該公司。如果這家公司的待遇你不滿意,只要你的條件容許,你大可以換另一家公司。假如公司真的壓榨了你,而你對公司的貢獻以及個人能力遠大於薪水,那你就可能被同性質的公司挖角。因此,在資方合法給薪及給予福利的情況下,我們似乎很難將所有高工時的埋怨跟責任全都推給資方。某些情況下,勞工因為對薪資有所期待,所以自願忍受高工時的壓力。

這也或多或少引導我們至第二點的說法,也就是華人社會的民族性格使得我們寧願暫時先不懶散享樂。換句話說,「悠閒」這個東西的價值對台灣人而言就比對法國人而言低,所以我們不會花好幾個小時吃一頓晚飯。然而,這種訴諸文化或民族性的說法有弱點。部分經濟學對於工時的文獻是以美國和法國的比較做為起點,而非東亞國家。資料以及圖 2 顯示,自 1990 年以來,法國的工時長度大約只佔美國的八至九成。但在 1970 至 1980 左右,法國的工時長度其實是多過美國的。如果要以文化做為解釋,我們就必須釐清,到底 1970 至 1990 之間發生了什麼事,使得勞工對於工時的意願產生了「文化上」的翻轉影響。另外,文化也會隨著每個年代的光景產生變化,比如在 ManpowerGroup 對千禧世代 ( 1981 至 2000 年的出生族群 )做的勞動調查:Millennial Careers: 2020 Vision 中顯示,「勞動者認為自己必須工作到死都無法退休」的比例以日本 ( 37% ) 以及中國 ( 18% ) 為前兩名。然而我們很難把這個東西跟「文化」做必然的連結,有可能年輕人眼中的現況跟焦慮,體現在對於未來工作的預期上。而現況跟焦慮本身,可能來自文化以外的其他因素。

圖 2:

圖 2: 美、法年平均工時
資料來源:OECD

第三點看似比第一點好,他並不違反我們對於「均衡」的理解,勞資雙方都對高工時已經有共識也談妥了價碼,但我們必須釐清到底東西貴和薪資少的定義是什麼。假設我們把「貴」和「少」定義在相對於其他國家下,則按照此點的假說:如果一個國家薪資比物價的比例越低,該國人民就會傾向於多工作。這裏我用幾張簡單的圖來概略驗證這個說法,資料取自 UBS 的 Prices & Earnings 資料庫,裏頭涵蓋了世界主要的 70 個大城市中,物價、工時、商品價格等資料。圖中一個點就代表一個城市,縱軸代表的是「購買一單位某物所需的平均工時」,換句話說,它代表的是「如果你要買一單位的商品,那你必須工作多久才能賺到足夠的錢購買」。這個指標等於是把物價跟薪資這兩個項目融合在一起,如果薪資高或者該物品的價格低,那縱軸的值就會變小。橫軸是每個城市勞動人口每年的平均工時。按照第三點的假說,如果在某些城市,勞工必須工作比較久才能購買一公斤的白米,那他就應該會工作的比較久,以便賺到足夠的金錢維持基本的生活品質。我們用四種物品來檢視這個假說:白米、麵包、大麥克跟 iphone 6 。從圖 3 可以發現,「購買一單位某物所需的平均工時」跟工時的相關性非常薄弱。物價薪資比高的城市,人民不一定工作比較久。當然這不代表這兩個指標之間沒有任何關係,但是顯然第三點的理論不足以完整解釋一個地區工時的長短。

圖 3 :

圖 3: 商品購買力與工時
資料來源:UBS Prices & Earnings

經濟學怎麼解釋?

稅制

事實上,經濟學經常使用上述三個說法以外的因素去解釋工時差異。經濟學家 Prescott 透過建立模型,讓工時得以被幾個因素決定:消費稅、所得稅、商品市場的競爭程度、一個國家的「懶散程度」與偏好。所得稅越高時,大家會覺得工作不再那麼吸引人,因此工時會縮短。2 另外,如果一廠商在某個商品市場中獨大,往往代表廠商願意賣的商品數量比在多家競爭的市場中少。因為當市場中商品數量越多時,往往會壓低價格,因此在市場中獨大的廠商會控制生產的數量,使市場中的商品供給較低,也就代表了不需要高工時或大量勞工。另一方面,「懶散程度」或偏好比較難以衡量,在文獻中往往會假設每個國家的懶散程度是相同的,或者是不會隨著時間改變的。 Prescott 發現稅制隨著時代的變化能夠解釋美國與法國工時上的消長,顯示稅的確從誘因上改變了個別勞工勞動供給的多寡。從政策意義上來看,課重稅的確不一定代表總稅收增加:較重的所得稅雖然能夠從勞工的時薪中徵得更多錢,但因為大家工作的意願下降,工時縮短,所以總稅收(簡單假設,等於總工時乘上稅率)不一定上升。

偏好

另一位經濟學家 Blanchard 認為稅制其實沒有辦法完整解釋工時的差異。當我們聚焦在歐洲各國之間的工時比較時,資料顯示稅率跟工時的關係是很薄弱的。特別是愛爾蘭自 1970 年至 2000 年間,工時減少了 25 %,但是稅率的上漲幅度只有 3 %。同一時間,美國的稅率上漲了 8 %,但工時卻是上升的。所以顯然尚有稅率以外的因素在影響工時,而且影響力可能不小。 Blanchard 認為勞工對工作跟休閒的偏好改變是重要的因素,也就是說每個國家的勞工「主觀上」而言,對「休閒」的重視程度不同。然而,他檢視了許多勞工的工作調查並沒有顯著觀察到這個效果。

互補性:大家有的東西,我也要有。

有另外三位經濟學家 Alesina , Glaeser 和 Sacerdote 提出了不同的觀點,他們認為稅率跟偏好都沒有辦法完全解釋工時差異,重點是每個工作者週遭同事們的工時長短。每個工作者對工時長短的決定不再只取決於他所面對的薪資跟稅率,而會被其他工作者工時是長是短影響。想像你是一個員工,而周遭的其他人都過著悠閒的步調,你跟朋友們聚餐時,每餐一定會吃個兩小時以上,這個時候,「悠閒」對你的價值就會比較高。你會發現大家都很重視休閒,而你也會漸漸將之視為生活中理所當然的一部分。換句話說就是「大家有的東西,你也要有」的意識。然而當周遭的生活步調很快且工作者普遍長時間工作,這時你也會認為休閒好像不再那麼重要,大家都很拼的時候,如果不跟著拼的話就好像會有一份不安。這種個體跟隨群眾行為做決定的動機我們稱作互補性(complementarity)。該理論可以跟稅率與文化的觀點做結合,我們可以想像不同國家政府起初調整了稅率,使得大家的工時先藉著誘因做了調整,而這個舉動也改變了群眾整體的行為,讓每個人都越來越看重或看輕「悠閒」的重要性,形塑了一個社會對於悠閒的集體價值觀。事實上,有研究發現,如果把一個原本處在高工時國家的工作者強迫調職到低工時的國家,該勞工的工作時數會在二到五年之間慢慢降低工時至低工時國家的水準。


那台灣呢?

稅制不足以解釋台灣的高工時現象,畢竟我們可以找到跟台灣稅率相仿而工時較低的國家,另外也有部分國家稅率比台灣低但工時比台灣短。互補性或許是比較好的切入點,再加上在部分工作的情境下,加班被視為是認真工作的一種指標,從而加強了從眾的互補性。一方面,個別工作者在大家都拉長工時的同時,將高工時視為一種社會現狀,改變了自己對於休閒的主觀價值,因此跟著選擇了比較長的工時。另一方面,資方也利用了這個互補性,製造高工時的「企業文化」,並且提出相對於高工時的待遇,使得勞工願意接受高工時。

所謂「無良資方」在這個觀點下,可能會率先要求較高的工時或加班責任,如果員工無力或無法制衡,長期之下,就會改變員工本身對高工時的抗拒意識,也會在互補性的加強之下,讓高工時成為難以掙脫的困境。如果一個經濟體要跳到低平均工時的狀態,就必須大多數的勞工都有這樣的意願,且願意付諸行動與資方談判(如果僅是單一勞動者要求低工時,資方大可以把你裁掉再雇用別人。)。台灣或許很難跳到低工時的環境,但是若要防止這樣的情況惡化,勞工必須正視自己的工作權益,在工時被不當延長時勇於付諸行動(比如集體罷工)。否則一旦高工時成為一個長期的狀態,就會影響勞資雙方對工作時數的期待,使高工時成為常態。部分雇主在追求利益時,對工時做出不合理的要求,這是每個國家皆然的。但勞工們對此反撲的力道以及政府的反應,將會左右協商之後的工作環境。政府自然需維繫申訴管道,並扮演積極執法與糾正的角色。至於身為一般民眾,在面臨罷工以及勞動抗爭的同時,也必須理解其中的正當性,以及它對於整體工時決定的重要性。而非只是批評,罷工會造成社會多大的不便。要知道,長期之下,我們都是在一條船上的。


  1. 按照勞動部工時制度及工作彈性化措施介紹:「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似乎很難想像所有雇主都遵守這個標準。 ↩︎

  2. 這種解釋是大家比較常聽到的「替代效果」。當然,稅的變化也會導致「所得效果」,意即如果勞工發現稅率比之前高,代表可支配的所得比之前少,也等於是比以前「窮」,所以會更加努力地工作並且減少消費。但在這個模型裡,我們預設「替代效果」大於「所得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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