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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斤牛肉的故事:經濟成長、薪資停滯?

什麼都漲,就是薪水沒漲?實質 GDP 跟實質薪資真的能互相比較嗎?

阿好聰明種蘋果,去年他生產了 10 顆蘋果,跟對面養豬的阿花換了一斤豬肉,又將這一斤豬肉跟隔壁村的阿牛換了一斤牛肉來吃。

新的一年到來。阿好聰明被隔壁村莊的阿牛笑。阿牛說:「阿好聰明你家一年只能種出 10 顆蘋果,太遜了吧。」阿好聰明決定今年要生產 15 顆蘋果 ( 哇賽 50% 成長率 )。時間過得很快,今年真的採收了 15 顆蘋果。跟阿花換了 1.5 斤豬肉後,阿好聰明得意洋洋地跑去跟阿牛說:「今年我們家種出了 15 顆蘋果,換來了 1.5 斤豬肉,厲害吧!跟我換一些牛肉吧。」阿牛心有不甘,於是阿好聰明的 1.5 斤豬肉只跟阿牛換來了一斤牛肉。

阿好聰明好開心,覺得自己生產力暴增,天生神力。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但好像哪裡怪怪的。沒錯… 阿好聰明還是只吃了一斤牛肉啊…

這個故事,很有可能便是過去 15 年來,所謂「台灣實質產出 GDP 與實質薪資脫鉤」的部分面貌。


什麼都漲,就是薪水不漲!

繼凍蒜之後,凍後面最常加的字大概就是漲不會錯了。關於「薪資凍漲」,各方說法繽紛炫目,使用無痕視窗 Google「薪資凍漲」,前十名包括「高薪製造業外移」、「貿易對象、產業結構轉換(美國變中國,最終商品變中間商品),接下來是「為什麼台灣的GDP成長,但薪資凍漲?」。白經濟討論過這個問題,Crusoe 在「明明不只香蕉的價碼,為什麼把我當猴子?」文中提出 3 個思考方向:

  • 員工拿到的其實比平時主計處發佈的受雇人員薪資多,譬如員工旅遊、績效獎金等可能部分沒被測量到。
  • 生產出來的東西,分給勞工的派變小了。
  • 拿實質薪資跟實質 GDP 比較,合理嗎?

第一點是薪資的定義。第二點是呱牛在「GDP 加一塊,勞工分多少?」中討論的勞動份額,本文討論最後一點。

讓我們回憶一下阿好聰明的故事:

  • 阿好聰明第一年生產了 10 顆蘋果,第二年生產了 15 顆蘋果,
  • 阿好聰明第一年吃了一斤牛肉,第二年也吃了一斤牛肉。

你覺得阿好聰明家的經濟成長率跟薪資成長率是什麼呢?我的直覺是用蘋果來算經濟成長,用牛肉來算薪資成長。這樣算的話,阿好聰明家的經濟成長率是 50%,薪資零成長,悲慘世界。


名目 vs 實質

現實世界怎麼計算實質 GDP 成長實質薪資成長呢?台灣生產很多東西,也消費很多東西,但這些商品跟服務都有個價錢,我們可以測量這些商品跟服務賣了多少錢,解決現實世界不是只有豬肉牛肉跟蘋果的問題。把今年生產出來的東西的價錢加總起來跟去年的相比,我們便會得到名目 GDP 成長率。俗話說得好,「什麼都漲,就是薪水不漲」,每一年物價不同,即使今年生產出一樣多東西,如果價格全翻了一倍,則名目 GDP 成長率會是兩倍。相對於這兩倍的膨風經濟成長率,一個直覺的解決方式是用同一物價計算不同年的 GDP,去除不同年間物價變動的影響,以得到實質 GDP1

實際的操作如下,我們手上有的資料是:

  • 政府公布的名目 GDP:譬如 2016 年的名目 GDP 是十七兆新台幣, 17152093 ( 百萬新台幣 )。
  • 政府公布的 GDP 平減指數 (GDP deflator):每年一個值,這是我們用來衡量 GDP 的物價,概念上 GDP 平減指數是每年生產的東西的代表性價格。目前政府公布的 GDP 平減指數以 2011 年為基期 (2011 年指數為 100)。舉例而言,2016 年的 GDP 平減指數是 108.04。意思是 2011 年賣 100 元的東西在 2016 年會賣 108.04 元。你也可以想成 2016 年的名目 GDP 膨風了 8.04%。

我們把這膨風的 8.04% 折回來,便得到 2016 年的實質 GDP ( 約 15 兆 ):

17152093/1.0804 = 15875687.7


但雷神巧克力不是台灣做的啊

GDP 衡量台灣生產了多少東西,因此 GDP 平減指數裡的商品價格,是 Made in Taiwan 賣出去的價格,這個賣出去當然不一定在台灣賣出去,賣到國外的東西便有出口物價,就好像阿好聰明賣蘋果給阿豬一樣。**而這些賣出去的東西的代表性價格跟台灣當年消費的東西的代表性價格不會一樣,**台灣可沒生產雷神巧克力。2

台灣沒生產雷神巧克力,但是不少人的薪資倒是花在雷神巧克力上。如果你只吃雷神巧克力,而雷神巧克力價格漲了一倍,那就好像薪水縮水一半。因循這個邏輯,實質薪資的操作需要兩個資料:

  • 政府公布的名目薪資:譬如 2016 年的每人每月薪資約四萬八千元( (48790)。
  • 政府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 (CPI,Consumer Price Index):概念上這是每年消費的東西的代表性價格。舉例而言,2011 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是 100 ( 基期 ), 2016 年是 105.04。意思是 2011 年花 100 元買的東西在 2016 年要花 105.04 元。

跟實質 GDP 的計算方法一樣,2016 的實質薪資約四萬六千元:

48790/1.0504 = 46448.9

問題來了,如果今天全台灣的老闆每年都分一半的產出當作薪資 ( 勞方跟資方其實不是好的分類法,見GDP 加一塊,勞工分多少?」,這邊僅當作比喻 )。那麼台灣的 GDP 成長率就會跟薪資成長率一樣嗎?不會!因為台灣人生產的東西跟消費的東西不完全一樣 (GDP 平減指數跟消費者物價指數不一樣 )。請記得,雷神巧克力不是台灣做的。


雷神巧克力有這麼大的影響?別騙了

難道僅憑著消費價格跟生產價格不同,我就要聲稱台灣薪資成長率根本沒停滯,其實突破天際嗎?不,重點是用消費者物價指數算出來的實質薪資跟用 GDP 平減指數算出來的實質 GDP 本來就不適合比較。如同文章開頭阿好聰明的悲慘世界。

現實世界裡,台灣的生產價格跟消費價格差很多嗎?經濟學家楊子霆與林依伶最近的研究表示:**差很多!**他們認為:

2002-2014 年間,絕大部分(87%) 的每工時實質薪資與勞動生產力的成長差異,是來自於我國產出價格相對消費價格的下滑,而非勞動報酬份額的變化。

以下我們參考該篇研究的邏輯,畫出從 1981 到 2016 年間幾個重要數值的累積成長率,累積成長率定義為:

$$(\frac{\textrm{該年數值}}{\textrm{1981 年數值}})-1\textrm{。}$$

本文資料皆來自總體統計資料庫,各項變數定義請見「變數定義」。


我們先來看看生產價格與消費價格的差異。圖一畫出 GDP 平減指數與消費者物價指數的累積成長率。兩個價格的走勢從 2000 年左右之後便明顯不同,GDP 平減指數下降,而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換句話說,我們賣出去的東西變便宜了,但是買的東西變貴了。停下來想一想,這代表用 GDP 平減指數算出來的實質 GDP,其實「高估」了台灣人靠 GDP 可以吃多少東西 ( 把實質 GDP 的分母從 GDP 平減指數換成消費者物價指數,分母變大,分數變小 )。

圖 1: GDP deflator 與 CPI 歷年累積成長率

沒錯!從圖二可以看到,用消費者物價指數平減過後的實質 GDP,明顯比用 GDP deflator 平減的實質 GDP 小。並且在近十幾年來的走勢也跟勞動報酬更為接近。如同 Crusoe 在明明不只香蕉的價碼,為什麼把我當猴子?文中提到,工作獲得的錢不止薪資,還有像是雇主幫員工提撥的退休金等。因此在圖二中,我們選擇不畫實質薪資,而畫勞動報酬。

歡欣鼓舞地迎接世紀交替後,台灣人的勞動報酬也就這樣停了十幾年。新聞媒體報導的 GDP 一直漲,讓你感覺全世界都在棄你而去。圖二告訴我們的是,全世界其實沒有離我們那麼遙遠,如果我們用消費價格衡量世界。

圖 2: GDP deflator 和 CPI 平減的實質 GDP 與實質勞動報酬歷年成長率

不是資方也不是勞方、沒在生產、被政府課稅的我,世界在哪?

如同「GDP 加一塊,勞工分多少」 提到,勞方與資方並不如一般想的那麼好分。同理,圖二中的勞動報酬取自政府統計裡面的受僱人員報酬,但是很多每天勞動的人並不是受雇者,譬如自己開鹹酥雞攤的大哥大姐。再者,有些人根本沒在生產了,譬如退休後正在乘涼苦思女兒兒子錢賺不夠的高堂父母。而你或許雖然是一間公司的員工,但是對於受僱人員報酬這個名詞很感冒,因為你並沒有完全擁有這些報酬,政府無情的稅金還是會來。

以上提到的這些考慮,反映了一件事情:GDP、受僱人員報酬這些數字跟我們的生活或多或少有些不接近,畢竟我們在意的是「所以今年我能花多少錢?」眾多數字中,最接近這個概念的可能是「可支配所得」,顧名思義,這就是「可以花的錢」(當然去掉稅金了)。圖三中,我們畫出實質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以消費者物價指數平減),跟實質 GDP 一樣(以消費者物價指數平減),進入嶄新世紀之後,可支配所得便沒有太大起色。

圖 3: GDP deflator 和 CPI 平減的實質 GDP 與實質可支配所得歷年成長率

所以到底該用哪個數字看待自己與台灣?

畫了那麼多條線,告訴我們的好像都是:過去十幾年間,台灣人沒有比較多錢可以花。那我們幹嘛自找苦吃,畫那麽多條線,加深痛苦。

但要痛苦也要是真的痛苦,如果我們對於痛苦的感知建立在錯誤的比較上,豈不是太吃虧?這篇文章傳遞的訊息很簡單:台灣並不是 GDP 一直漲,只有我是悲慘世界。採取不同的價格來看待台灣並不是自欺欺人,而是要把牛肉比牛肉,別把蘋果跟牛肉扯在一起。

這世界上有很多關心我們的人,像是新聞媒體、議員立委,他們都很願意幫我們發聲,但希望下次他們發聲之前,能先看看我們是誰,是受雇者、是農夫、是小吃攤、是公司老闆,也記得注意一下我們有沒有被課稅、領退休金。最後,或許這有點過份,但請記得用我們在買的東西的價格看待我們的生活。主計總處現在有發佈三種所得層級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最低 20%,中間 60%,最高 20%),連結在這邊,算實質所得的公式在上面,麻煩了。

名詞定義

  • 實質 GDP 以 GDP 平減指數衡量: $$\frac{\textrm{鏈鎖實質 GDP}}{\textrm{勞動人口}\times \textrm{受僱員工工時}}$$

  • 實質 GDP 以 消費者物價指數衡量:

$$\frac{\textrm{名目 GDP}}{\textrm{勞動人口}\times \textrm{受僱員工工時} \times \textrm{消費者物價指數}}$$

  • 實質勞動報酬:

$$\frac{\textrm{名目 GDP}}{\textrm{受僱員工總人數}\times \textrm{受僱員工工時} \times \textrm{消費者物價指數}}$$

  • 實質可支配所得: $$\frac{\textrm{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textrm{消費者物價指數}}$$

本文寫作過程中遇到疑惑,詢問了中研院楊子霆助研究員,非常感謝楊子霆的幫忙。

首圖取自tenz1225 台南水仙宮市場


  1. 主計處目前公布的實質 GDP 採用鎖鏈法。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主計處的說明(解釋1解釋2)。 ↩︎

  2. 就好像阿好聰明吃的牛肉的價格跟他出口蘋果換到的豬肉的價格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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